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记录生活点滴,新国产精品拍自在线观看,让每一个瞬间都成为永恒的回忆!的相关文章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活动在河北阜平举行的相关文章
世界最大规模液态空气储能项目主体工程完成70% 预计年底投产
东海全面开渔 浙江超4000艘渔船解禁出海捕捞
美国科罗拉多州一废弃金矿发生事故 1人死亡12人被困
国庆前夕香港夜空无人机表演助兴
美国科罗拉多州一废弃金矿发生事故 1人死亡12人被困
英国行业机构称税收担忧导致企业暂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