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观看最近最好的中文字幕2019免费的电影,享受最佳观影体验与无限乐趣!的相关文章
山西长治国家高新区:产业人才集聚赋能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章
理响中国·学习问答 | 第九集:为什么说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江西启动鄱阳湖枯水位水生生物保护红色预警
吉利CEO:欧盟对中国电动车加征关税将损害欧洲自身利益
以色列称袭击黎巴嫩真主党中央总部
万人说新疆|从锡伯文化传承到库尔德宁之美,中外网络达人探寻新疆多元魅力
安理会紧急审议黎以局势 中方呼吁打破暴力循环实现停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