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欧美丝袜性爱视频:激情四溢的极致体验,让欲望与美丽交织的瞬间一直铭刻在心!的相关文章
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颁授勋章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的相关文章
新疆克孜勒苏州阿合奇县发生5.3级地震 震源深度10千米
德国三大车企相继发声,反对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
解放军南部战区位中国黄岩岛附近海空域进行例行性演训活动
人贩子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休庭
王沪宁会见塞浦路斯议长迪米特里乌
上交所:自10月8日起延长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