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根据《公告》规定,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明确,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编辑:杨彦宇】 新闻结尾
欧美中文精品:汇聚东西方文化精髓的融合之旅,赏析语言艺术与时尚风潮交融的独特魅力!的相关文章
厂通路全线通车 河北大厂到北京城市副中心距离缩短5公里的相关文章
(身边的变化)内蒙古边境旗县联动护边 北疆生态绿富同兴
逾200位在沪港人欢聚一堂迎国庆
(中国新貌)浙江多地着墨中医药与文旅产业融合
法籍教师:我对中国一见钟情,中国人包容、友好又善良|我的中国记忆
重庆通报“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青海最大钾肥复合造粒及水溶肥项目在格尔木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