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97国产精品最好的产品,助您提升生活品质,享受无与伦比的独特体验!选对品牌,选择信赖!的相关文章
广州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成立的相关文章
第一波利好兑现,上海、广州、深圳同日放宽住房限购!
“奥跑中国”大众路跑全国系列赛山西代县站开跑
探访宁夏须弥山石窟
闽台“陈靖姑”文化活动周福州开幕 畅叙两岸情谊
俄罗斯别尔哥罗德州一大巴遭无人机袭击 8人受伤
美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报告表明——美国药物滥用问题日趋严重(深度观察)